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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3/28

這世界並非只有黑白兩色—關於都更這件事

在說「灰色」作為答案之前,請記得這世界對多數人來說,應該是彩色的。而鳥類具有接收特殊波長的視覺細胞,這也是為什麼鳥類顏色如此多彩,因為他們眼中的世界和我們完全不同。

Birds’ Eye View Is Far More Colorful Than Our Own

在演化出美麗的羽毛之前,你必須先能夠看見色彩。

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,這是第一個原則。法庭沒有所謂的公平或是正義,所有的舉證和辯論都只是為了說服一個人,而法官並不是神。

今天拆掉的東西,或許明日成為古蹟。

誰說一定要新式設計高樓大廈中庭花園?老街蜿蜒巷弄,也是一種美景。再說那些頂級豪宅的設計讓我覺得噁心,因為他們完全模仿紐約或倫敦古老公寓的樣貌。看見一個洋鼻子洋眼睛的建築格格不入地佇立在普通公寓之中,這種感覺就好像你買了一個仿冒的包包還很開心的到處炫耀,但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個假貨。你有種就弄個鳥巢或央視大樓,至少還有些新意。

都更的利益是為了更他們的人。

如果這個國家會變得更好,是因為他的國民,如果這個城市會變得更好,是因為他的居民(如:<落腳城市>)。地價上漲是因為買主出現,握有土地者是已經被套牢的人,他只能等待買主開價。都更案是卡在,地主沒有拒絕的權利,他們連沉默都無法保持。

所以兩億將他們變成一個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,因為他們忘了米蘭達權利。


米蘭達權利第一項:你有權保持沉默,你對任何一個警察所說的一切,都將有可能變成在法庭上對你不利的證據。


當怪手開進民宅的同時,我才想到,難怪台灣沒有大陸那樣獨一棟拔地而起的建築(釘子戶之名由來),因為不管怎樣,你還是會被強行拆除。

這就要說道非常奇怪的台灣人個性,我們從小被灌輸服從,卻無法安居樂業,我們竭力避免罷工這類事務,卻只是放任資方不斷壓迫。然後爆發抗爭,因為沒有人懂得法律程序,或者這些程序在被人弄懂之前,就已經通過。

而且奇怪的是,既然各說各有各的好處,為什麼不能用討論或公聽會的方式,或是任何合理的、和平的方式去解決一件事。一定要訴諸媒體、流血、抗爭、暴動。

你的確喚起大家的注意,但這並不會讓事情解決。

解決的方法很簡單,要嘛就各退一步,或就此僵持不下。也許可以放個十年二十年,他們的兒子女兒就有故事可以聽了。你可以為自己的理論堅持或抗辯,相對的別人也有這種權利。不是大聲、人多,或官大、權高就贏,而是你能夠說服每一個人。

這是台灣最缺乏的教育,也是為什麼台灣老是在國際官司上吃鱉的原因。因為你無法說服任何人,連自己都搞不清處要去的目的在哪,要如何決定腳步的方向?

我到現在還沒有被任何一方說服,或看見他們要說服誰的論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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